在日常保险理财过程中,经常有客户这样问笔者:“我已经有了社保,还需要买重大疾病险吗?”而且,我们发现,他们在问这个问题的时候,看上去用的是一个“疑问句”,而事实上却更像一个“反问句”,因为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是认为自己不需要重大疾病险。
每每这个时候,笔者总是要和他们唱“反调”:“虽然已经有了重大疾病险,但还是应该购买一些商业性的重大疾病险。”为什么这么说呢?
我们知道,社会保险是政府举办的,其中包括医疗保险,但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设计原理是低水平、广覆盖,而且基本医疗保险对于用药、报销额度、报销比例等方面都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,使得实际上的保险医疗健康险报销比率偏低。比如,在实际医疗案例中,有些费用并不属于“报销范围”,既享受不到基本保险的保障,也享受不到正在推行的大病保险的保障,但这些费用却是确实存在的,而且从患者的情况来看也非常有必要。
对此,有人这样评价社会保险:“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医保、新农合的保障水平还比较低,制度还不够健全。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人患大病后,社保基金所能给予的保障极少,对于高额的医疗费用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,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。”
但许多人却认识不到这一点,有的虽然知道得病后会花很多钱,但他们往往还有一个“挡箭牌”,即自己有社保,所以不需要购买商业性的重大疾病险。但事实上,许多人在经历了自己或者亲人的重大疾病后,才发现,自己一直所“信赖“的社会医疗保险是“靠不住”的,但这时候往往悔之晚矣。
由于此,在我们的周围,因为一场大病而将整个家庭陷入经济困境甚至“家破人亡”的境地的情况并不少见,因为罹患重大疾病后所需要的费用是非常高昂的,如果没有坚实的经济做基础,许多家庭都将难以承受,一旦罹患重大疾病,就需要短则一年、长则数年的治疗及看护,对绝大多数家庭来说,相对于其收入,所需要的医疗、看护及其他后续费用都是一笔高昂的支出,一旦个人或家庭成员不幸患上这些疾病,其所带来的经济及精神压力是相当大的,我们就经常听说某某得了癌症,却因为家庭收入较低,只能“保守”治疗。
目前,许多重大疾病如癌症,在社会中一直被视为“不治之症”,而事实上,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,大约70%的重大疾病都是可以被治愈的,但这时候,往往高昂的医疗费用却成为了罹患癌症家庭一笔难以承受的开支,对于许多家庭来说,如果事先已经购买了足额的重大疾病险,无疑是“雪中送炭”。
因此,鉴于重大疾病所需要的医疗等方面的巨额费用,虽然已经有了社保,但再适当投保一些商业性的重大疾病险,将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,即使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,投保了重大疾病险后,一旦发生了这一风险,保险公司的赔付也是一个非常好的补充。
(工行网站特约作者:高业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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